
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,努力构建和谐广西,自治区文明办、团区委、自治区妇联、广西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举办第七届广西十大孝心人物评选活动。并将于2012年春节期间举行隆重的颁奖晚会。 ……【详细】
主办单位:自治区精神文明办、团区委、自治区妇联、广西电视台
承办单位: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
1.推荐人选。10月15日至11月18日由区直有关单位、各市文明办、团委、妇联根据评选条件层层筛选,各推荐1至2名人选,将事迹材料报送第七届广西十大孝心人物组委会办公室。已获得前六届十大孝心人物称号的孝心人物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活动。
2.确定正式候选人。11月18日至11月25日,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被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,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委会(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,将取消参选资格),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,择优评定15-20名正式候选人,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3.投票评选。2011年12月10日起通过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《法治最前线》栏目、《广西广播电视报》以及广西新闻网、广西电视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候选人情况简介及主要事迹,并开始群众网上点击投票。2011年12月底,评委会统计出每一位正式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,在群众投票的基础上,经评委会评选确定第七届广西十大孝心人物并参加颁奖晚会。
4.公布评选结果。2012年1月中旬,在广西电视台举行第七届广西十大孝心人物颁奖晚会,揭晓第七届广西十大孝心人物评选结果,同时通过其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。